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91276的網友留言咨詢:慢性病在毓璜頂醫院辦理后可以在福山醫院拿藥嗎?怎么拿藥?怎么報銷?
煙臺市醫保局對此回復:您好,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經電話與您溝通,門診統籌病患者選定了協議醫療機構后,確需到其他二級以上醫院就醫時,應事先經協議醫療機構備案。也就是說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不能滿足用藥需求的,經定點醫療機構責任醫師開具所需藥品處方,并經醫院醫保辦備案后,在其他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可以回原定點醫療機構報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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